(文章来自于FT中文网,作者迈克尔?斯卡平克,译者彩云)
美国作家H.L.门肯(H.L.Mencken)绝不是个亲英派。他在《美国语言》(The American Language)一书中,对英国精英所讲的“呆板、做作”的英语即将没落而感到欢欣鼓舞。
他写道,美国的英语“在各方面都要胜出一筹,更明确、更合理,而且最重要的是——更迷人。”
不管怎么讲,讲美式英语的人数较多意味着,在关于事物正确性的所有争论中,美国的观点会占上风。
门肯写道,“天底下绝没有这样的道理,”一个大如美国这样的国家,所讲的语言“为什么会不如(英格兰)一小部分人所讲的方言。”
觉得英格兰人的标准英语荒谬可笑的并不唯有美国人。“与美国人一道对其报以嘲笑的还有爱尔兰人、苏格兰人、加拿大人和澳大利亚人——以及在美国生活过的英国人。”
随着英语在世界各地普及,英语学习者们会作出他们的选择。俄罗斯人选择了美式英语。“在日本以及其他远东国家,这两种腔调展开了激烈竞争,美式英语显然更为盛行。”
门肯认为美式英语会让英式英语边缘化,他这么想是可以理解的。他完成这一不朽著作的时间是1948年,其时美国的霸主地位和英国的衰落都显而易见。如果他是正确的,那么对于依赖英式英语为生的英国企业和工人来说,后果将是可怕的。
然而他错了。美国的确在制造、科技和军事实力上超过了英国,但那些靠说和写标准英式英语谋生的人依然过得很好。
看看今年的奥斯卡(Oscar)提名:本尼迪克特?康伯巴奇(Benedict Cumberbatch)、埃迪?雷德梅尼(Eddie Redmayne)、费利西蒂?琼斯(Felicity Jones)以及凯拉?奈特莉(Keira Knightley)。事实上英国电影的大部分投资来自美国。
这些演员可能不会横扫奥斯卡,但他们的受欢迎程度表明,在门肯宣布英式英语一无是处几十年后,它仍是国际通用语言。
而谈到书面语,总部位于伦敦、拥有英国《金融时报》的培生集团(Pearson),以及英荷合资的里德-埃尔塞维尔集团(Reed Elsevier)仍然是全球出版商中的佼佼者。
门肯认为比起英式英语,外国人会选择学习美式英语,他是对的吗?
虽然大多数评论家只顾着评判希腊财长亚尼斯?瓦鲁法基斯(Yanis Varoufakis)的好斗姿态,还有少数人计较他的皮大衣,我却为他的英语所深深吸引。
我将瓦鲁法基斯的英语口语与他的对手之一、落败的保守派总理安东尼斯?萨马拉斯(Antonis Samaras)所讲的英语进行比较。瓦鲁法基斯曾就读英国艾塞克斯大学(Essex)和伯明翰大学(Birmingham),萨马拉斯则在美国阿默斯特学院(Amherst)和哈佛商学院(Harvard Business School)学习过。瓦鲁法基斯的英语会流露出英式英语的影响吗?萨马拉斯的英语会有美式英语的痕迹吗?
没有。他们的英语在口音上、声调上以及词汇选择上都带有浓厚的希腊色彩——这还是受过良好教育的精英。
从巴西到马来西亚,讲英语的人皆是如此。有些人从英美大学留学归来,他们的口语会带有英式或美式口音,但大多数人都操着一口属于他们自己的英语。
瓦鲁法基斯在英国、美国和澳大利亚执教过多年,使用着规范的英语语法。不过我曾在文章中写过这种我称为“欧式英语”(Eurish)的语言,这种英语有着自己的语法习惯,它在欧洲大陆上已经发展成熟,不可明确区分是美式英语或英式英语。
门肯错就错在,他在早期著作中认为美式英语与英式英语的差异会越来越大,而如果它们没有,那么美国的实力意味着所有人都会选择美式英语。
结果,除了个别的词汇或表达不同之外,英语的两大主流仍保持互通。
任何人都没必要采用他人的口音或词语表达,除非他自己愿意。英语能力过关的人可以去看《唐顿庄园》(Downton Abbey)或《女子监狱》(Orange is the New Black),或者阅读印度人或尼日利亚人发表的英文小说。
各式各样的英语是可以共存的。与奥斯卡不同,它不是一项必须决出胜负的比赛。